今年個稅匯算清繳初次實施,許多人對如何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都不了解,以下是會計網(wǎng)整理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個稅年度匯算清繳計算公式
綜合所得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減專項扣除-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稅率-年度速算扣除數(shù)。
個人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加特許權使用費)*80%+稿酬所得*80%*70%。
年應補繳或退稅稅額=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年中綜合所得已申報預繳的稅款。
注意事項:
無論一個人是否按照實際工作12個月,都應該將6萬元按照實際扣除標準扣除基本減除費用。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綜合所得在按照年計算的情況下,無論是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每個月都需要維持生計的基本費用,因此應該因為某個月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而中斷其扣除基本減除費用。
個稅年度匯算清繳一定要自己申報嗎?
根據(jù)規(guī)定,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納稅人個人為申報主體,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但不論是個人還是委托其他單位代為,均須納稅人個人確認,以明確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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