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是每個企業都需要申報的稅種,除了所得稅的稅率以外,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也是會計人員必須要弄清楚明白的一個項目。
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總額-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收入總額包括哪些?
1. 日常生產經營所取得的收入;相關利息收入;對外租賃收入;對外轉讓財產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股票利息收入等。
2. 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其他收入: 固定資產盤盈收入;債權人緣故導致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企業物資溢余收入;現金溢余收入;相關罰款所取得收入;繳納的教育費附加返還收入;逾期未退還沒收的包裝物押金收入;其他相關收入等。
扣除項目具體包括哪些?
1. 免稅收入指:企業所取得應稅收入,但是按照稅法規定免于征收所得稅的收入額。
2. 不征稅收入指:從根源上說不屬于企業日常經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利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其減除。如,政府補助收入,財政撥款收入等。
3. 各項扣除: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支出,社會保險費支出,利息支出等。
4. 以前年度虧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指,以前年度的凈利潤總和為負,本年計算稅前凈利潤時,先彌補這部分虧損后的余額才能作為今年供分配的凈利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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