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如果是用于繼續加工的,則消費稅應當計入應交稅費中。那么委托加工物資應交消費稅如何做賬?會計分錄怎么做?
委托加工物資應交消費稅賬務處理
1.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視同銷售所涉及的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具體如下: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應交消費稅:
借:"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
"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
"應付工資"、"營業費用"
"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委托加工物資指的是什么?屬于哪個科目?
答:委托加工物資指的是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者包裝物、低值易耗等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屬于資產類科目,它的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的稅金、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稅金和應負擔的運雜費等。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消費稅征收范圍主要是煙、鞭炮、酒、成品油、貴重首飾、化妝品、高爾夫球及球具、游艇、實木地板、小汽車、摩托車、電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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