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之前去稅務局申請代開了發票,現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可以找稅務局代開紅字發票嗎?
回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二條規定,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因此,如果之前稅務機關已經代開過發票,現在需要再開具紅字發票的,可以去主管稅務機關代開紅字發票。
相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二、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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