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契稅是指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契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機關繳納。
契稅的特點
1、契稅屬于財產轉移稅
2、契稅以發生轉移的不動產,即土地和房屋為征稅對象,具有財產轉移課稅性質。土地、房屋產權未發生轉移的,不征契稅。
3、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4、一般稅種都確定銷售者為納稅人,即賣方納稅。契稅則屬于土地、房屋產權發生交易過程中的財產稅,由承受人納稅,即買方納稅。對買方征稅的主要目的,在于承認不動產轉移生效,承受人納稅以后,便可擁有轉移過來的不動產產權或使用權,法律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房屋契稅的計算
房屋買賣:房屋契稅=成交價格×稅率
房屋贈與:房屋契稅=參考價格×稅率
房屋交換:房屋契稅=差價×稅率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