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還沒發不可以先交個稅,工資發放期是指工資實際發放的日期,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工資實際發放的日期所屬的月份即為稅款所屬期,稅款所屬期下月的征期為該所屬期稅款對應的申報期。納稅人應當按照工資發放期進行稅款的計算,在稅法規定的稅款申報期內進行稅款的申報。
也就是說,工資發放遵循的是現金收付實現制原則,支付時產生代扣義務,不支付就不產生!也就是說,工資未發,不能先代扣代繳個稅。這個做法不合理,有違收付實現制原則。
工資各個期間的介紹
工資有工資所屬期、工資發放期、稅款所屬期、稅款申報期。
工資所屬期:工資薪金所屬時間
工資發放期:工資薪金所得時間
稅款所屬期:個稅代扣(應稅)時間
稅款申報期:個稅代繳(申報)時間
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區別
計提,即計算和提取,即提前發放下月資金或工資;發放主要就是發放上月工資。事實上,提前計提工資是相對發放工資來講的,不是絕對的提前計提。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哪個月的工資應該計到哪個月的費用中去;但在實際工作中,工資發放是必須等到該月過完了才能計算出每個員工工資,才能發放。
所以,在該月月末(與其他計提、結轉分錄一起,一般是當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據歷史情況或者用別的手段暫估該月發生的工資費用,做計備考錄入賬。
工資發放相關會計分錄
1、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注意這時候就是員工個人部分的社保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上交杜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這時候企業部分和個人部分都全部上交)
貸:庫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3、上交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
社保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的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中。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