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新政來啦,為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進一步激發企業科技創新活力,2023年3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的政策,作為制度性的安排長期實施。新政策什么時候實施?企業如何申報享受?我們一起來看看。
優惠內容及執行時間
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文明確: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優惠政策適用主體
除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以外,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
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根據現行規定,企業每年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在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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