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華北電力大學(保定)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會計網根據華北電力大學(保定)官網發布的《2023年華北電力大學(保定)mba(非全日制)招生簡章》整理了相關招考信息,供各位小伙伴們參考。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補修過報考專業大學本科六門專業主干課程(需提供補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并經報考院系審核認證),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績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必須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且補修過報考專業大學本科六門專業主干課程(需提供補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并經報考院系審核認證),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績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我校單獨考試初試各科考試科目由學校自主命題,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行確定。2023年計劃招收11名,具體招生專業參見《2023年碩士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非全日制)。
(四)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五)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
我校招收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免試權的高等院校所推薦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推薦免試生條件及辦法參見我校《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辦法》,詳情請登陸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
(六)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的高校之一,有關詳情請登陸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我校《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招生簡章》。
(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23年計劃招收33名,我校《2023年碩士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全日制)中所列專業均可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的報名、考試、錄取嚴格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其他要求參照本簡章。
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須選擇保定市教育考試院作為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院校庫)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具體繳納辦法參見所選報考點網上報名公告。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有關網上報名及網上確認注意事項及要求,請登陸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報名考試公告》。
四、資格審查
我校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予準考。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將不予準考。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有關資格審查注意事項及要求,請登陸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報名考試公告》。
五、考試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院校庫”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其他科目考試大綱由我校編制并組織命題。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一般3月下旬公布。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及工程管理碩士考生),在復試時需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復試筆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2、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六、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調劑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陸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詢我校具體調劑辦法,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發布擬錄取名單后公布,詳見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
八、錄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全部錄取為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定向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具體申請辦法參見當年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學習方式和學制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實行彈性學習年限,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其中英語筆譯、社會工作專業學位學制為2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其中社會工作專業學位學制為2年)。
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被錄取的單獨考試生,其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十、學費和獎助學金
學費標準:根據經有關部門審批的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費備案批準文件執行。
獎助學金:我校已形成完善的獎助體系,獎助政策根據《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和《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