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活動中,企業進行商品出口,為了方便交易,就出現了托收,托收是出口方為向國外進口方收取銷售貨款或勞務價款,開出匯票委托當地銀行代向進口方收款的結算方式。
托收的含義
托收是出口方為向國外進口方收取銷售貨款或勞務價款,開出匯票委托當地銀行代向進口方收款的結算方式。
托收涉及四個主要當事人:
1、委托人:即委托銀行辦理托收的當事人
2、付款人:即根據托收指示向其提示單據的人
3、托收行:即委托人委托辦理托收的銀行
4、代收行:即除托收行以外的任何參與處理托收業務的任何銀行
根據托收時是否向銀行提交貨運單據,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
1、光票托收是指不附有商業單據的金融單據項下的托收。
2、跟單托收是指附有商業單據的金融單據項下的托收;不附有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項下的托收。
托收承付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只適用于異地訂有經濟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關勞務款項的結算。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異地托收承付結算。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托收承付結算是什么?
托收承付結算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