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擔保余值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未擔保余值”會計科目,屬于租賃專用的資產類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用于反映企業(yè)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出資產的未擔保余值。
未擔保余值解釋
1、未擔保余值,是指租賃資產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以后的資產余值。注意風險和報酬并沒有轉移,不能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一部分。
2、未擔保余值,是指租賃資產余值中,出租人無法保證能夠實現或僅由與出租人有關的一方予以擔保的部分。
未擔保余值核算什么
1、未擔保余值科目核算企業(yè)(租賃)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出資產的未擔保余值。
2、未擔保余值科目可按承租人、租賃資產類別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未擔保余值發(fā)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科目。
未擔保余值主要賬務處理
1、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在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融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和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按發(fā)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2、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行使了優(yōu)惠購買選擇權的,企業(yè)(租賃)按收到承租人支付的購買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長期應收款”科目。存在未擔保余值的,按未擔保余值,借記“租賃收入”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
承租人未行使優(yōu)惠購買選擇權,企業(yè)(租賃)收到承租人交還租賃資產,存在未擔保余值的,按未擔保余值,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存在擔保余值的,按擔保余值,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長期應收款”科目。
3、資產負債表日,確定未擔保余值發(fā)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科目。未擔保余值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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