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自制原始憑證主要有:收料單、領料單、限額領料單、產品入庫單、產品出庫單、借款單、職工薪酬表、折舊計算表、材料驗收單、產品入庫驗收單、銷售發貨票、發出材料匯總表、企業職工出差向單位借款填制的借支單、工資費用結算單、制造費用分配表等。
自制原始憑證解釋
自制原始憑證是指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部門或個人(包括財會部門本身)在執行或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所填制的原始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基本內容
自制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基本內容:
1、憑證名稱,如,入庫單、領料單、工資表等。
2、經濟業務的內容,如,發放工資、收取款項等。
3、經濟業務的數量,一是價值量,二是實物量。
4、經濟業務的當事人和當事單位,如,工資表上要寫明某車間或某科室的職工工資,轉賬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當事單位就是本單位。
5、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每一項經濟業務發生時,都有其特定的責任人:如發工資,責任單位就是會計部門;責任人為發工資人、領工資人、工資制表人和考勤人員。收款收據反映的經濟業務的責任人是付款人和收款人。
6、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原始憑證的填制時間。
自制原始憑證的種類
自制原始憑證按其填制手續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種,具體如下:
1、一次憑證,是指一次填制完成的原始憑證,如發貨票、收款收據等。通常,一次憑證只能反映一項經濟業務事項,或同時發生的若干項同類經濟業務事項。一次憑證使用方便靈活但憑證數量較多。
2、累計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多次記錄發生的同類型經濟業務且多次有效的原始憑證,如限額領料單。
3、匯總原始憑證是根據一定時期內(每周、每旬或每月)若干張反映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制而成的原始憑證。
4、記賬編制憑證是根據賬簿記錄和經濟業務的需要編制的一種自制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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