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銀行借款也指“向中央銀行借款”會計科目,該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用以核算各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入的各種款項。發生借款時,記入本科目貸方;歸還借款時,記入本科目借方。
向中央銀行借款的含義
向中央銀行借款指金融企業向中央銀行借入的臨時周轉資金、季節性資金、年度性資金以及因特殊需要經批準向中央銀行借入的特種借款等項目,在會計工作中,向中央銀行借款屬于銀行會計的科目內容之一。
向中央銀行借款貸方余額反映什么
向中央銀行借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歸還中央銀行借款的余額。
向中央銀行借款核算什么內容
1、向中央銀行借款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入的款項。
2、向中央銀行借款科目可按借款性質進行明細核算。
向中央銀行借款賬務處理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確定的向中央銀行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再貸款的發放
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申請借款時,應向人民銀行提交“人民銀行貸款申請書”并備齊有關資料,經人民銀行審查同意后,填寫一式五聯借款憑證,送交人民銀行辦理借款手續;人民銀行審查無誤后,辦理轉賬并退回第三聯借款憑證;商業銀行收到回單作為收賬通知,據此編制轉賬借、貸方傳票,辦理轉賬,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向中央銀行借款
再貸款的歸還
再貸款到期時,商業銀行應主動向人民銀行歸還貸款本息。根據貸款本息的金額,將一式四聯的還款憑證送交人民銀行辦理還款手續;人民銀行經審查無誤后,辦理轉賬并退回第四聯還款憑證和借據;商業銀行收到回單作為付款通知,并代轉賬傳票,以借據為附件,辦理轉賬,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向中央銀行借款
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再貼現業務
金融企業向人民銀行進行買斷式再貼現融資,按實收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再貼現利息金額,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按票據金額,貸記“向中央銀行借款——再貼現”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向中央銀行借款——再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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