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對于固定資產核銷的會計分錄應當怎么做?
固定資產核銷的會計分錄
1、報經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報經批準后:
(1)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按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如何理解?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會計里邊的科目,屬于資產類賬戶,核算的是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已經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也就是“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有點類似“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都是過渡性科目,一般期末是沒有余額的,它的余額都進入了當期損益類科目了,而進入損益類科目,借貸規則正好反過來,貸方是收入增加(或成本費用減少),借方是費用增加,如流動資產盤盈是沖減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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