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匯票在期限之內是可以兌現的,那么商業匯票兌換成現金的流程是什么?
商業匯票兌換成現金的流程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文書,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確定的金額。商業本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接受。商業本票由交易雙方商定的出售或購買企業簽發,但由購買企業接受。收款人委托銀行在匯票到期前收取款項。委托銀行收款時,應填寫"委托收款憑證"一式五份,并在"委托收款憑證名稱"欄內注明"商業本票"字樣和匯票號碼。在商業承兌匯票第二聯背面加蓋收款單位公章后,一并寄給開戶銀行。存款銀行審核后,辦理托收手續,將款項從付款單位的賬戶轉入收款單位的賬戶。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是什么?
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這就決定了商業承兌匯票的流通能力要低于銀行承兌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要承擔票據被承兌前付款人不能支付到期款項的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簡稱為銀行匯票。它是由買方出具的票據,適用于買方的存款銀行,并由銀行審查和批準后接受。其保證在票據到期日無條件地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一定的金額。
商業承兌匯票的背書如何理解?
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權利轉移的重要方式。背書按其目的可以分為兩類:一是轉讓背書,即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二是非轉讓背書,即以設立委托收款或票據質押為目的的背書。商業匯票均可以背書轉讓,背書人以背書轉讓匯票后,即承擔保證其后手付款的責任。
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喪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據,銀行不予以受理。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將匯票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匯票被拒絕付款或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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