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一般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銀行提取或支付給收款人現金的一種支票。那么現金支票的使用范圍是什么?
現金支票的使用范圍
現金支票的使用范圍一般是只要是在銀行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的客戶,有需要支付工資、差旅費、備用金等業務需求的時候,均可以使用現金支票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支票的使用范圍
支票的使用范圍是單位、個人在同一個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都可以使用。支票視具體情況而言,使用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支票由提示付款期,首先支票是限于見票即付的,不能夠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倘若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則該記載無效,二是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十日,倘若超過這個期限,那么銀行是不予受理的,付款人也不予受理。三是當付款時出票人應在付款處的填寫的金額必須在存款余額以內,不能夠超出收入余額。倘若超出則為空頭支票,填寫空頭支票也是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現金支票的用途
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臨時存款帳戶的客戶,需要支用工資、差旅費、備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現金支票,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
現金支票的有效期
現金支票有效期是二個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支票的持票人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個月。且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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