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若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那么公司在發生支付押金行為時,該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公司支付押金的會計分錄
1、收款方:
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退還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付款方:
支付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收到退還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所支付的押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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