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每月需向稅務機關或上級工會繳納工會經費,當企業工會收到經費返還時,可以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工會經費返還的會計分錄
1、季度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等
2、返還時:
如果是本年度收到返還的: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如果是跨年度收到返還的:
借:銀行存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工會經費的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4、工會經費交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工會經費主要來源是什么?
1、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只要企業發給的是“工資”,而不是發的獎金、津貼或補貼,就應按本人所得的工資收入計算交納會費。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留在基層,用于工會開展活動,無需上交。
2、行政方面撥交的經費
凡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應按上月份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當月份的工會經費,并由工會按有關規定逐級上解。
3、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上繳的收入
工會可以利用自己籌集的各種資金,舉辦職工旅游,職工消費合作社等為職工服務的經濟事業。
4、人民政府的補助
在工會經費不足的情況下,人民政府給同級工會的補貼,是工會經費的補充來源。
5、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指:上級工會的補貼,個人、社會團體及海外僑胞、友人的捐助,工會變賣財產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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