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時取得的收付款憑證,當企業收到發票但貨物還未到尚未付款時,會計人員該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收到發票未付款的會計分錄
企業在收到發票未付款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貨到票未到,如果不入賬的話就會出現庫存賬實不符的情況,如果此時發生銷售的話還會影響成本,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企業需要暫估入賬。
暫估入賬時: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實際收到發票時,按照發票注明的金額重新入賬,原暫估分錄用紅字沖銷。
沖銷時:
借: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重新入賬: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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