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企業會將閑置的設備、建筑物等對外出租,以換取租金收入,這類收入通常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對于企業出租固定資產業務,應如何做賬?
出租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1、出租固定資產收取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2、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出租固定資產一般是指經營性租賃業務,是讓渡資產的使用權,被出租的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仍然屬于企業,故應由本企業計提折舊,這個折舊是換取其他業務收入的代價,故應記入"其他業務成本",該科目是損益類中的"損",成本增加記入借方。
什么是固定資產?
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其他業務活動的收入不大,發生頻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較小。
如固定資產出租、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一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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