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或委托他人在到期日無條件按票載的金額付款的有價證券,票據質押是以票據為標的物而成立的一種質權。對于票據質押銀行,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票據質押銀行的會計分錄
1、質押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質押存款
貸:銀行存款
解除質押時,做相反的分錄。
2、商票質押,當收到銀行的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3、付出商業承兌匯票逾期還款時:
借: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什么是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是由付款人或是收款人簽發的、由付款人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應收票據按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按其是否附息分為附息商業匯票和不附息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既可以依法背書轉讓,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貼現。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符合條件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
什么是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指的是企業除了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主要是核算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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