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將一些閑置的資金出借出去,收回時可以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收回出借資金的會計分錄
一般貸款給個人或企業: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收回本金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收回利息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字)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長期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應收代位追償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備用金;存出保證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財務費用是什么?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金融機構手續費,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但在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應計入開辦費;為購建或生產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發生的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費用”等賬戶核算。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