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的書面憑據,用來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明確經濟責任。那么關于原始憑證是如何進行分類的呢?
什么是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憑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編號、填制和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業務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辦人或驗收人的簽字蓋章。
原始憑證的分類
1、按照來源不同分類:
(1)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
(2)自制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
2、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同時記錄若干項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
(2)累計憑證:累記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以一月為限)連續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自制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著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而分次進行的。
(3)匯總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反映相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匯總編制而成的自制原始憑證,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匯總原始憑證既可以以簡化會計核算工作,又便于進行經濟業務的分析比較。
3、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由有關部門統一印制、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
(2)專用憑證:由單位自行印制、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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