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每逢節日,一般都會給員工發放各種福利與補貼。發放福利費時,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職工福利費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職工福利費時的會計分錄:
生產人員:
借: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管理人員: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銷售人員: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發放職工福利費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職工醫藥費。
2、職工困難補助,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后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包含了員工上下班的交通補貼、員工生育補助以及員工生病的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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