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是指經過核實,確認無法收回的貨款。當應收賬款面臨不能收回的風險時,計提的壞賬準備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壞賬準備的賬務處理
1、計提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1)計提壞賬準備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2)發生壞賬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
2、沖減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1)沖減多計提的壞賬準備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2)無法收回的壞賬時沖減壞賬準備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準備金額-(或+)“壞賬準備”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
(1)如果計算結果是正數,表示就提的壞賬準備大于原有的數,應補提,分錄為: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2)如果計算結果是負數,表示已有的壞賬準備超過了應該計提的數,多出的部分就要沖回,做相反的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什么是壞賬?
壞賬包括借款人破產,經清算后確認無法收回的貨款;借款人死亡,未還清的貨款;借款人遭受意外事故,損失巨大,無法償清的貨款;經國務院批準核銷的貨款。判斷款項是否是壞賬一般有以下標準:
1、債務關系已經確立
2、債務人已知
3、金額已經確定
4、債務被認為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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