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劃成本下,領用原材料時可以通過“材料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核算,計劃成本法下領用原材料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計劃成本下領用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1、按實際采購成本時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等)
2、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3、領用時
借:生產成本(計劃成本)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4、期末結轉差異時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結轉超支差)
或:
借:材料成本差異(結轉節約差)
貸:生產成本等
什么是計劃成本?
是指根據計劃期內的各種消耗定額和費用預算以及有關資料預先計算的成本。反映計劃期產品成本應達到的標準,是計劃期在成本方面的努力目標。計劃成本與定額成本是不同的,計劃成本是按計劃期內平均定額水平計算的,而定額成本是按現行定額計算的;計劃成本反映平均水平,定額成本反映當時應達到的水平。
什么是材料成本差異?
指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額。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為超支;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為節約。
在材料日常收發按計劃價格計價時,需要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材料科目的調整科目。科目的借方登記材料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的超支額,貸方登記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的節約額。發出耗用材料所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從本科目的貸方轉入各有關生產費用科目;超支額用藍字結轉,節約額用紅字結轉。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