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固定資產投入使用但還沒有取得全額的發票時,可以先按照合同規定的金額暫估入賬,固定資產暫估入賬時如何做賬?
固定資產暫估入賬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等
取得了發票,按發票金額調整以前的暫估金額: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
暫估金額小于發票金額時,差額貸記“應付賬款”;
暫估金額大于發票金額時,差額借記“應付賬款”。
如果以前已計提折舊,那已提折舊不再進行調整。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及預計凈殘值重新計算以后每月應提折舊。
暫估入賬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相關知識
1、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按暫估價值入賬;
2、從辦理竣工開始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計算折舊,已經計提的折舊不再調整;
3、在涉及暫估入賬時,就是從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下個月開始計提折舊,之后竣工決算時是從當月開始調整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重新計算折舊額。
注:調整后賬面價值=辦理竣工結算后總成本-自估價入賬已經計提的累計折舊-預計殘值
暫估入賬已經計提折舊,正式入賬時發現少提部分不應做補提,而是在剩余的折舊年限內攤提少提部分。固定資產需要分別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時,一定要分開核算,按正式入賬時的成本比例分攤已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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