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每個月應當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一般計入“累計攤銷”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自用)
制造費用(生產產品)
其他業務成本(出租)
貸: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攤銷是什么?
無形資產攤銷,指的是對無形資產原價在其有效期限內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時開始至終止確認時止。企業在取得無形資產的時候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進行攤銷。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對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當自可供使用(即其達到預定用途)當月起開始攤銷,處置當月不再攤銷。
無形資產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為商譽。
無形資產攤銷的方法
1、直線法又稱平均年限法,是指將無形資產應攤銷的金額均衡地分配于每一會計期間的一種方法。
2、產量法是指按無形資產在整個使用期間所提供的產量為基礎來計算應攤銷額的一種方法。
3、加速攤銷法是相對于每年攤銷額相等的勻速直線攤銷法而言,是無形資產在使用的前期多計攤銷,后期少計攤銷,攤銷額逐年遞減的一種攤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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