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通常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盈余公積補虧是用盈余公積彌補企業的虧損。當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企業的虧損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盈余公積彌補虧損的會計分錄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什么是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公司制企業應按照凈利潤(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業也可以按照超過10%的比例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計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基數時,不應包括企業年初未分配利潤。
利潤分配是什么?
利潤分配是企業在一定時期(通常為年度)內對所實現的利潤總額以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按規定在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分配。
利潤分配的借貸方向
借方是已分配的利潤或轉入的虧損,貸方是轉入的凈利潤。年末結轉后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反映累計的未分配利潤,借方期末余額反映累計的未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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