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賬法是最常見也是最基本的做賬方法,使用借貸記賬法首先要明確借方與貸方的含義。那么該如何區分會計分錄的借方和貸方?
借和貸的含義
借貸記賬法是指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一會計等式作為記賬原理,以借、貸作為記賬符號,來反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的復式記賬法。
因此會計分錄中的“借”與“貸”是一種記賬符號,只表明記賬的方向,用以指明記賬的增減方向、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和賬戶余額的性質等。
“借”和“貸”都具有增加和減少的雙重含義。根據賬戶的性質的不同,“借”和“貸”的含義也有區別,可能表示增加,也有可能表示減少。根據會計等式“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資產類科目與費用類科目,增加在借方,減少在貸方;負債類科目、所有者權益類科目與收入類科目增加在貸方,減少在借方。
在借貸記賬法下,會計科目按其歸屬的會計要素分類分為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共同類科目、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成本類科目、損益類科目。
如何區分會計分錄的借方與貸方?
1、首先搞清楚賬戶性質與經濟業務反映的內容。
資產類賬戶、成本類賬戶與成本費用類賬戶,增加數登記在借方,減少數登記在貸方;負債類賬戶、權益類賬戶、損益收入類賬戶,借方登記減少數,貸方登記增加數。
2、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聯想區分記憶。
資產、負債或權益內部是一增一減(如購材料,存貨增加,貨幣減少;再如利潤分配,本年利潤減少,應付股利增加);資產、負債或資產與權益是同增同減(如用銀行還債務,銀行和負債同時減少;再如購買材料款未付,存貨和負債同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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