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是指企業運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對于會計中的存貨,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存貨的分類
1、存貨按照經濟內容劃分,可以分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周轉材料與委托代銷商品。
2、按存放地點劃分,可以分為庫存存貨、在途存貨、加工中存貨。
二、存貨的特點
1、存貨是有形資產。
2、具有較強的流動性。
3、存貨具有時效性和發生潛在損失的可能性。
三、存貨的計量方法
(一)存貨的確認
要確認一項存貨是否屬于企業的存貨,其標準是看企業是否對該存貨具有控制權。下面列舉各項存貨:
1、已確認為購進但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存貨。
2、已入庫但未收到有關結算單據的存貨。
3、已發出但所有權尚未轉移的存貨。
4、委托其他單位代銷或代加工的存貨。
確認存貨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與存貨有關的經濟利溢很可能流入企業;
2、與該存貨有關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二)存貨入賬價值的確定
⑴購入存貨的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費和其他費用。
⑵自制的存貨有自制原材料、自制包裝物、自制低值易耗、自制半成品及庫存商品等,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等各項實際支出。
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它的成本包括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費、裝卸費、保險費、委托加工的往返運輸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費。
⑷接受的存貨,它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
(三)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
⒈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指以先入庫的存貨先發出為前提來假定成本的流轉順序,對發出及結存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⒉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也稱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收入數量加月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去除本月全部收貨成本加月初存貨成本的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①存貨加權平均單位成本=[月初結存存貨實際成本+本月收入存貨實際成本]÷[月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月收入存貨數量]
②本月發出存貨成本=本月發出存貨數量X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③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數量X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⒊移動平均法
移動平均法亦稱移動加權法,是在月初存貨的基礎上,每入庫一批存貨都要根據新的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重新計算一個新的加權平均單價,并據以計算發出存貨及結存存貨實際成本的一種計價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①新加權平均單位成本=[原結存存貨成本+新入庫存貨成本]÷[原結存存貨數量+新入庫存貨數量]
②本次發出存貨成本=本次發出存貨數量X新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③本次發出后結存存貨成本=本次發出后結存存貨數量X新加權平均單價
⒋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采用這一方法是假定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一致,按照各種存貨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次或者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
(四)存貨涉及的會計科目
存貨涉及的會計科目有在途物資、原材料、材料成本差異、庫存商品、發出商品、商品進銷差價、委托加工物資、周轉材料企業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
(五)存貨的核算
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存貨跌價準備通常應當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對數量較多、單價較低的存貨,也可以分類計提。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⒉轉回存貨跌價準備: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⒊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
企業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貨已經銷售,則企業在結轉銷售成本時,應同時結轉其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在結轉時,需要按照比例計算。)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主營業務成本
3、存貨清查的核算
盤盈時,
①審批前
借:原材料等科目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②審批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盤虧:
①審批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②審批后
a.屬于正常損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損失以及扣除應計入其他科目后的凈損失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b.由責任人、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c.屬于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d.存在殘料入庫的情況
借:原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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