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日常交易活動中,會遇到各種情況,比如沒有收到發票,但貨物已經到達的情況。該種情況下需要暫估費用,對于沒有收到發票暫估應付賬款,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沒有收到發票暫估應付賬款
若收到貨,同時收到發票,但是款未付: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供應商
若收到貨未收到發票,平時不做賬務處理,待收到發票再按照上述分錄處理;
若收到貨未收到發票,平時不做財務處理,等到月末仍未收到票再暫估入賬(這時不考慮進項稅):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材料款
若有制度規定,下月初全部紅沖,待收到發票時再做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供應商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應付賬款,一般應在與所購買物資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或者所購買的勞務已經接受時確認。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