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是一個雙重性質的賬戶,核算企業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情況。對于待處理財產損溢,應如何做賬?
待處理財產損溢的會計分錄
1、出現盤盈狀況時:
(1)批準前: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查明具體原因沖回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營業外收入
2、當產生盤虧狀況時:
(1)查明原因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2)當查明原因后,沖回時:
借:庫存現金或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借貸方向表示什么?
企業進行財產清查,現金盤點時,如發生賬款不符,具體事項為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余,則設立“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
該賬戶的借方,登記待處理財產盤虧或毀損數;貸方登記待處理財產盤盈數。結轉待處理財產盤虧或毀損時,記到該賬戶的貸方;結轉待處理財產盤盈時記到該賬戶的借方。月末如有借方余額,反映尚未處理的財產物資凈損失;如有借方余額,反映尚未處理的財產物資凈溢余。
它設立“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分類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