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得稅的匯算清繳中,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當業務招待費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時,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匯算清繳業務招待費的賬務處理
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業務招待費不調整會計分錄,只進行納稅調整。
1、一般的企業所得稅匯繳在第二年5月底前,如果上年度已報年報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不涉及當年的利潤表
2、如果未報年報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業務招待費是什么?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它是企業生產經營中所發生的實實在在、必需的費用支出,是企業進行正常經營活動必需的一項成本費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包括:
(1)企業因業務發展、生產經營的需要而開辦宴會、工作餐的支出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業務招待費的會計分錄
1、發生時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
2、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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