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銀行的托收受理回單時,只能說明銀行已經受理了該項業務,款項并未到賬,此時并不能填寫收款憑證。當企業收到托收憑證受理回單時,財務人員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托收憑證受理回單的賬務處理
1、如果是承兌匯票,在原來收到匯票的時候,就已經計入應收票據了,則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受理回單是不需要入賬的,如果需要入賬的話,可以向銀行要正規的入賬憑證,然后我們將入賬憑證與承兌復印件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2、如果是銀行承兌匯票,做賬時,我們將入賬憑證和承兌復印件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
收到賬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
托收憑證的介紹
托收憑證是企業日常交易中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在辦理托收業務是,企業的工作人員需要填寫托收憑證。托收憑證一式五聯,第一聯是回單,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給收款單位的回單聯;第二聯貸方憑證,是收款單位委托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款項后的貸方憑證;第三聯借方憑證,是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支付貨款的借方憑證聯;第四聯收賬通知,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款項收妥后,給付款單位是收賬通知聯;第五聯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單位開戶銀行通知付款單位按期承付貨款的承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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