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無形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時,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還會涉及到“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無形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
1、期末,企業所持有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
借:營業外支出——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2、如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范圍內轉回,
借: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營業外支出——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3、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資產減值準則確定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什么是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貨幣資金、金融資產、商標權等,由于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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