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是企業(yè)通過稅后利潤提取形成的、具有特定用途存留于企業(yè)內(nèi)部的收益積累,財會人員進行盈余公積的會計處理時,該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盈余公積會計分錄
企業(yè)提取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任意盈余公積
企業(yè)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或轉(zhuǎn)增資本時: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借: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股本)
如何理解盈余公積?
一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
一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qū)別就在于其各自計提的依據(j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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