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通常是指為包裝產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企業收到包裝物時一般需要支付相應的押金,對于包裝物押金一般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包裝物押金的會計分錄
收到包裝物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包裝物押金
支付包裝物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包裝物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啤酒、黃酒及非酒類貨物: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單獨記賬核算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征稅。
什么是包裝物?
包裝物是指為包裝產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袋等用于儲存和保管產品的材料。包裝物指在生產流通過程中,為包裝本企業的產品或商品,并隨同它們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給購貨方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筐、罐、袋等。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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