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交易過程中銷售商品時,在還沒收到貨款不符合確認收入的條件時,可設置發出商品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發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的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
借:發出商品——按成本價記賬
貸:庫存商品——按成本價記賬
2、開具發票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而如果是發出商品不確認收入,則具體的會計分錄這樣做: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銷售收入的確認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給購買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商品實施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已發生或將發生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什么是庫存商品?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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