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那出納的工作內容有什么?
出納的工作內容
1、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2、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3、做銀行賬和現金賬,并負責保管財務章。
4、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后交總經理審批簽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后,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后,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并在單后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后給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后,由出納給予報銷。
5、員工工資的發放。
出納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現金收付
(1)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并注意票面的真偽。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2)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3)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賬實相符。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下班后現金與等價物交還總經理處。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賬或匯兌手續。特殊情況需審批。
(6)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簽字,批準并用借支單借款。若無批準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銀行賬處理
(1)登記銀行日記賬時先分清賬戶,避免張冠李戴。開匯兌手續。
(2)每日結出各賬戶存款余額,以便總經理及財務會計了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調度資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3)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4)公司賬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
報銷審核
(1)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簽字,證明人是否簽字。若無,應補。
(2)附在支付證明單后的原始票據是否有涂改。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3)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若有,應分開貼(原則上除印有財政監制章的財政票據外,其余收據不得報銷,也不得稅前扣除,鐘書補充)。
(4)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項目是否超過3項。若超過,應重填。
(5)大、小金額是否相符。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6)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7)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簽字。若無,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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