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原材料的會計核算有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兩種方法,企業通常設置“原材料”“銀行存款”進行賬務處理,對于采購材料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采購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1、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
購進原材料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貨幣資金等
如果是小規模: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貨幣資金等
2、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貨款已經支付,同時材料驗收入庫(款付+貨到)
以實際成本計入材料采購:
借:材料采購(借方,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稅肯定按實際的算)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
原材料收入,按計劃成本計價: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
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
貸:材料采購
或反之(貸方節約);
貨款已經支付,材料尚未驗收入庫(款付+貨未到)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款項尚未支付,材料已經驗收入庫(款未付+貨到)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同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
貸:材料采購
或反之(節約差)
材料已入庫,尚未收到發票賬單,月末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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