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對外銷售時,有些包裝物會隨貨物一起銷售,對于借出的包裝物,應計入周轉材料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出包裝物的會計分錄
借出
①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②結轉成本時(出借中的損失費用折舊之類)
借: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借出期間
①結轉發出成本(這里所表示的是實際成本的計算)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②收到押金時(這里注意在押金退回時,做相反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③沒收押金(這里可以銷售包裝物)
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在實操中,企業暫收的,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并按實際項目來設置二級科目。
周轉材料是什么?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包括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企業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使用的材料等。
為了核算施工企業所有在庫和在用的周轉材料計劃成本,應設置“周轉材料”賬戶。借方登記在庫和在用數;貸方登記領用、報廢、短缺或退庫數;余額表示在庫和在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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