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有時因為資金不足等原因會進行貸款、借款等,相應的這些借款要支付相應的利息。如果出現利息發生但未支付的情況是,應如何編制具體的會計分錄?
發生利息但未支付的會計分錄
計提利息時:
借: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利息/應付債券/長期借款——利息調整(可借可貸)
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屬于負債類科目。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應付利息的借貸方向
本科目應當按照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應付利息與應計利息的區別:應付利息屬于借款,應計利息屬于企業存款。
長期借款是什么?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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