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固定資產的方式有許多,例如自建和外購,對于取得固定資產業務,一般設置固定資產科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取得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一、外購固定資產:
1、設備不需要安裝: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設備需要安裝: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設備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1、外購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不含增值稅)
貸:工程物資
3、領用生產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4、領用產品: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存貨成本)
5、在建工程人員工資: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
6、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同樣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應當按照“建筑工程”、“待攤支出”、“安裝工程”等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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