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調整法指的是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視同其初次發生時即采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并以此進行調整的方法,對于追溯調整法,應如何做賬?
1、首先調整多轉成本。
借:原材料等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成本
2、調整所得稅,利潤增加,應交所得稅也得計算。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3、稅后凈利潤的計算。
4、調整計提的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
什么是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通常為年度)內對所實現的利潤總額以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按規定在各方之間進行的分配。
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凈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并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關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結轉后,“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貸方余額,就是累積未分配的利潤數額;如為借方余額,則表示累積未彌補的虧損數額。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怎么理解?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誤的更正。這種錯誤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差錯以及漏記事項。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應在留存收益表(或股東權益表)中予以報告,以稅后凈影響額列示。對于報表期間之前發生的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將改變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結轉后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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