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時,通常計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累計折舊”科目核算,會計人員應如何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出售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發生的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3、出售收入、殘料等的處理:
借:銀行存款/原材料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保險賠償的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5、清理凈損益的處理:
(1)凈損失:
借:資產處置損益
貸:固定資產清理
(2)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什么是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清理是因磨損、遭受非常災害和意外事故而喪失生產能力、陳舊過時,須淘汰更新的固定資產,所辦理的鑒定、報廢、核銷資產、處理殘值等幾項工作的總稱。
“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用于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價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借方反映固定資產轉入清理的凈值和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貸方反映出售固定資產的取得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并且其借方余額表示清理后的凈損失,貸方余額表示清理后的凈收益。
清理完畢后凈收益根據資產是否還有價值轉入“營業外收入”或“資產處置損益”賬戶;凈損失轉入“營業外支出”或“資產處置損益”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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