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銷售貨物時,有時會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對于分期收款銷售業務,應設置發出商品科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分期收款銷售的會計分錄
1、發出分期收款的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每期款項時,做銷售處理,再結轉銷售成本: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多收貨款退回貨款的會計分錄
(1)收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付賬款--xx客戶(多收款)
應交稅費--增值稅
(2)退多收客戶款時
借:應付賬款--xx客戶(多收款)
貸:銀行存款等
什么是分期收款銷售商品?
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是指銷貨單位出售商品時,所采取的提前付貨分期收款的一種商品銷售方式。
發出商品科目的核算內容
發出商品科目是核算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的科目,可按購貨單位、商品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對于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發生退回的,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
主營業務成本是什么?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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