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買家買入的商品會因為不合適或是質量等問題而要求退款,買家要求退貨退款時,會計人員該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退貨退款的會計分錄
1、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時: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如果發出商品時已經發生了納稅義務,需要在退回時考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已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同時: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3、如果購買方享受了現金折扣,發生銷售退回時應將扣除現金折扣后的金額退回購買方: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財務費用(現金折扣的金額)
發出商品是什么?
發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等。在會計核算中,發出商品不能作為銷售處理,而必須在收到貨款后,銷售才能成立。為了反映和監督商品發出和收取貨款的情況,應設置"發出商品"賬戶組織核算。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和代購貨單位墊付的運雜費借記該賬戶,收到貨款后,按發出商品成本和已收回的代墊運雜費貸記該賬戶,由購貨單位退回的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也在該賬戶的貸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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