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法規規定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一定比例的,需繳納殘疾人保障金。那么企業繳納殘保金的會計分錄怎么編制呢?
繳納殘保金的會計分錄
1、如果企業計提殘保金,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實際繳納殘保金時,分錄為: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2、如果企業不計提殘保金,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殘保金?
殘疾人保障金是指在實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保障金"按屬地原則交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殘保金費用的計算公式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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