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待費指的是企業為工程建設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用。目前根據稅法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那么財務人員在面對這一業務時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工程招待費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由于業務招待費不符合會計科目“資產”的相關特征,也就是說這項支出并不能預期為企業帶來可靠計量的經濟利益流入,因此將業務招待費一律費用化,并計入當期損益中。業務招待費需根據費用“受益對象原則”分部門核算,如屬于銷售部門支出的費用,則通過“銷售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如是為在建工程發生的招待費,即工程招待費,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核算和結轉。如企業正處于籌建階段,且未發生任何經營,則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業務招待費的列支范圍
1、因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宴請、工作餐等費用;
2、因生產經營需要而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費、交通費;
4、因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開支。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需要進行嚴格區分,企業發生的會議費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如出現不按規定而將屬于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則不允許進行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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