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公賬上,如果法人想額外拿錢外出,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要把公司所發生的每一筆收支都做好相應的會計核算。公賬以法人名義取備用金時,可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相應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公賬以法人名義取備用金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
提取備用金怎樣做會計分錄?
分兩種情況:
1.從銀行提取現金作為備用金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2.當外差人員借款作為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某某
貸:庫存現金
公賬是什么意思?
公賬的含義是指公有的財產賬目,是以公司名稱開設的賬戶,區別于個人賬戶。那么我們應如何理解“公轉私”?從字面意思來看,就是把公司的錢通過一系列過程轉到個人賬戶上,上文的“公賬以法人名義取備用金”就是“公轉私”的一種情況。但是我們應該知道,“公轉私款”可以,但是“私存公款”不可以。因為,“公轉私款”只要是在一定額度內的正常轉賬,并且合法合規,其就不會構成偷稅漏稅行為。而“私存公款”是以個人名義將公款轉為個人儲蓄存款的行為,這種行為極易導致貪污,挪用等行為。由此,企業應當依法經營,我們也應自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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